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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奥飞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生产经营、资产等产生较大影响,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 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包 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 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