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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 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公司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四)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和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 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