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30073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