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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公司证券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过半数以上董事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为召集 人。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