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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非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过半数董事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为 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 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