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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十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五)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