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3008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三) 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精通企业会计 准则、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四) 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具有审计上市公司丰富工作经验的 注册会计师,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