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3008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 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科海讯数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人员: (一) 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 工程师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 酬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