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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海讯(30081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