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3008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