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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科技(3014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和 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的董事长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