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30141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 部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协昌 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协昌电子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本制度规定 提出相关处理方案。 第五条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应参 照本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内容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