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3008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 全文:股东大会 | 全文:股东会 | | | 全文:相关条款所涉上市公司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删除"监事会"(含前后标点符号)。 | | | |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 | 第三条 股东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 | 1 |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 则。 | | | 第四条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规定 | 第四条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 | | 2 | 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 | 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 | | 内召开。 | 两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