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00065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 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 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