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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约2.47亿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7 01:12
每经头条(nbdtoutiao)——能给主人"打电话"的宠物智能手机也来了!宠物产业3000亿元市场大爆 发,行业上市公司"涨"声一片 (记者 胡玲) 每经AI快讯,珠海中富(SZ 000659,收盘价:2.83元)8月27日发布公告称,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约2.47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0.74%。 2025年1至6月份,珠海中富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饮料行业(包装+代工)占比100.0%。 ...
珠海中富(000659.SZ):上半年净亏损3721.08万元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26 13:13
格隆汇8月26日丨珠海中富(000659.SZ)公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4亿元,同 比增长1.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1.0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3315.0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289元。 ...
珠海中富(00065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展,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经过半数委员选举产生。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七条 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工作小组, 由公司董 ...
珠海中富(000659)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 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 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 责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 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报送要求,公司相关 部门应拒绝报送。 第六条 ...
珠海中富(00065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08-26 13:0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和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原则; (六)履行审议程序及依法披露。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文件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在保证公司独立性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基本 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公司财务指标;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
珠海中富(0006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8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 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 资价值,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 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 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 待 ...
珠海中富(0006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本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称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依本规则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经过半 数委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 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 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 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本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
珠海中富(0006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 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 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1 (五)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 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 纳罚 ...
珠海中富(0006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08-26 13:0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九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 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 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 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 准,任何人无权以公 ...
珠海中富(00065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足 以下条件: (一)由三名以上董事构成; (二)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四)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 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 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 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持续加强法律、会计和监管政策等方面的学 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