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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00065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对闲 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 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不得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 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 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 先决条件。 第四条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不得违法违规挪用募集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 资金。 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