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珠海中富(00065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信息 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人原因,给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主管、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部门 人员、各分/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参与年报编制、信息披 露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应遵循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