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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0006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 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 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1 (五)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 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 纳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