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00211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第三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总经理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进行 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 关资料。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年8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 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