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688016) - 心脉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建立健全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微创心脉医 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