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30080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及经营层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议事、决策 程序及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总经理一名。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根据生产经 营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 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