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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00225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工作程序、议事规则,提高工作效 率,完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监督职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 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 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人士。审计 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