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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0022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成员。 董事会秘书作为非公司董事时,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经董事长或会议主持人同意,下列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1)公司非董事总裁; (2)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3)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律师。 第四条 董事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认真阅读会议文件, 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 第五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会前的准备工作、会中的记录工作、会 后的材料整理、归档、信息披露工作。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第七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人员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