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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002831) - 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YUTO TECH.YUTO TECH.(SZ:002831)2025-08-26 14:1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内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是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设立的跨部门协调机构,不同 于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不改变公司原有的信息披露体系,不替代董事会秘书职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的委员从以下人员中产生:董事长、董事(含独 立董事)、总经理(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内审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可能涉及公司重大信息生成和传递的公司相关部门、相关子公司 负责人等。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委员会常设委员,负责组织日常工作。 第四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六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会一致,委员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