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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00283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YUTO TECH.YUTO TECH.(SZ:002831)2025-08-26 14:1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应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 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其中 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在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 日内补足委员人数。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和义务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是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 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 1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