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00283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 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以上(不含 50%),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 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