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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00283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YUTO TECH.YUTO TECH.(SZ:002831)2025-08-26 14:1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深圳市裕同包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经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未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董事会不得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