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30047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 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 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以及《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神思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 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及程序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当向独立董事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必要时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公 司财务总监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情况。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 立董事书面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