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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300479)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披自律监 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 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 息。 第三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 件抄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