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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300479)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 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神思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 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 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 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 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向外部单位报送年报相关信 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