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300479)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 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 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五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 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