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30047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 及会议组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 中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