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30047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办法的 有关规定外,还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制定本办法。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