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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300479) - 独立董事制度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依法履职,独立董事对公司 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 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时,应当向公司申明并 实行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