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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瑞(3001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而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 (二)具备良好的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