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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600163) - 中闽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MNYZMNY(SH:600163)2025-08-27 07:55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 名为独立董事委员(委员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管理事务。 第一条 为了推进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审议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