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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生物(603718) - 海利生物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HILEHILE(SH:603718)2025-08-27 08:01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 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 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应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