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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生物(603718) - 海利生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HILEHILE(SH:603718)2025-08-27 08:01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 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 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 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