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生物(603718) - 海利生物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 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 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 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