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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生物(603718) - 海利生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HILEHILE(SH:603718)2025-08-27 08:01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至少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含独立董事一名。战略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 下设评审小组,由公司经理人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总经理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设立日常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 料,负责筹备战略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战略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职责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海利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上海海利生物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