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002910) -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 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 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 1 -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 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