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具 体修订情况如下: 1、全文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 2、除上述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余修订具体如下: | | ---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列席董事 |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列席董事 | | 会会议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都具有 | 会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都具有约束 | | 约束力。 | 力。 | |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 | |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 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 |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 |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 | |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