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0027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草案)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股东会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 |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 (二)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