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日股份(600894) -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稿)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遵照第一条规定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 项;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