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日股份(600894) -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公 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管、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诊断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 进行风险分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 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