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北化工(600727) - 鲁北化工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管理制度(202508新制定)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的 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认真履行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会计年度、 半年度、季度报告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最新规定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