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 3 | | 第三章 离职董事的责任及义务 | 5 | | 第四章 离职董事持股管理 | 6 | | 第五章 附则 | 6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 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 息;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