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此规则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规则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 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