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603059)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第一条 为规范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 及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 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 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规范的范围: (一)作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主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