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688288) - 鸿泉物联: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投入产业效益化。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 ...